宣州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


2021/12/30


  为深入开展我区VOCs污染治理工作,持续削减VOCs排放量,协同控制温室气体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,有效遏制臭氧(O3)污染,全面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,结合区里实际,多措并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。

  一是落实一批VOCs综合治理项目。梳理填报2021-2023年度项目清单,共填报了27个项目,其中,源头削减8个,过程控制6个,末端治理13个。鼓励支持使用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涂层剂(树脂)、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,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。根据结对帮扶企业的工作要求,局分管领导分片区进行包保,每周五均进行“企业环保接待日”,开展企业帮扶,及时解决企业困难,服务企业。

  二是编制一批VOCs综合治理方案。以二污普基础数据为依托,梳理涉VOCs省级重点企业和VOCs年排放量超过1吨的企业制定 “一企一案”,明确企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。截至目前,我区已有20家企业编制了“一企一案”。宣州经济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北区和东区)、寒亭工业集中区,结合日常监测、产业结构、企业分布等情况,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科技治污,积极引入“环保管家”等专业第三方,编制了VOCs综合整治方案。编制完成后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评估,截至目前,均已按照专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。

  三是治理一批非工业源VOCs排放。我区现有在营加油站85座(含1座水上加油站、8座高速服务区加油站),已全部实施油气回收装置;另有2座加油站因改扩建正处于歇业状态。每月组织2-3次油气回收治理专项督查,确保各加油站、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稳定、高效运行,达到回收和排放标准。截至目前,已对全区加油站随机抽查实现了全覆盖,随机抽查的加油站,油气回收装置均运行正常。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。

  四是开展一批执法联合行动。我区对243家污染源企业和1家组织进行日常环境监管。截至目前,双随机抽查企业30家、组织1家(中心医院),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5家次、非重点排污单位9家次、特殊监管1家次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家次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1家次、核技术利用单位1家次、在建工程建设项目1家次,随机抽查未发现违法问题。

  五是实施排污许可制度。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核发为中心的VOCs管控依据,在石油、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,不断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管理,截至目前,我区有256家企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,2099家企业完成排污登记备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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